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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莊方向75公里附近發生一起單方撞擊護欄的交通事故。高速交警涿州大隊辦案民警經縝密偵察和多方取證,最終成功查處了首例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的刑事案件。
7月21日晚23時29分,高速交警涿州大隊指揮中心值班民警接到匿名群眾報警稱,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莊方向75公里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因為是一起單方撞擊護欄的事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但有人員在事故中受傷。接警后,高速交警涿州大隊事故中隊值班民警和執行巡邏任務的民警迅速一同趕赴現場。經勘察,事故車輛為一臺銀灰色的小型轎車。距離事故車輛10米左右,一名男性傷者躺在中央隔離帶。經查證核實,傷者曹某,34歲,河北省涿州市碼頭鎮人。鑒于曹某明顯醉酒的事實,根據高速交警保定支隊副支隊長兼涿州大隊大隊長古懷崗的指示,帶班副大隊長李小平依照法定程序,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后,率民警將曹某送至醫院進行救治,并及時抽取了曹某血液。7月22日,保定市法醫鑒定中心出具了技術檢驗報告,顯示曹某的靜脈血中乙醇含量達到了182.8毫克/100毫升。
曹某醉酒的事實確鑿無疑后,進一步的調查取證工作隨即展開。在接受詢問的過程中,對后果一清二楚但又心存僥幸的曹某百般抵賴,既稱事故發生時車上有三個人,卻又拒不交代駕駛人是誰,更不承認自己喝了酒。辦案民警一邊通過監控錄像掌握了事故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軌跡,一邊對事故現場和事故車輛進行了再次勘察。一系列關聯緊密的證據表明,除曹某外,事故發生時的駕車人排除了他人的可能。掌握了全面、充分的證據后,辦案民警再次反復耐心地對曹某進行了說服、教育。7月25日,曹某最終承認了車上并無他人以及自己駕車和曾經飲酒的事實。
目前,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的曹某已被移交至涿州市公安局刑警隊。本案系涿州市公安機關和高速交警涿州大隊辦理的首例的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的刑事案件,后續事宜將由涿州市公安局和高速交警涿州大隊聯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