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人:劉經理
銷售部:0318-7026696
手機:13785891119 (微信同號) 13785871119
Email:582156270@qq.com
地址:河北省安平縣欽什開發區
9月16日,劉先生開著白色大眾小轎車從石河子來新疆烏魯木齊市辦事,行駛至新疆烏奎高速公路八鋼路段時,為躲障礙物撞上了路邊防護欄,造成車輛及道路防護板損壞,路政執法人員對他作出了賠償罰款9110元的處罰決定,劉先生很郁悶:“我是受害者,為啥還要賠償?”
劉先生說,9月16日18時20分左右,他駕車剛進入烏奎高速公路八鋼路段,就發現車道正前方300米處有一團黑色物體,為了躲開他快速打方向,與障礙物擦身而過,卻撞上了路邊的防護欄,坐在副駕駛位子的同事頭部和背部擦傷。下車一看他才發現,路中間竟有一只廢舊貨車輪胎,“因為是在高速公路上,車速在110公里/小時,等我發現輪胎時只能打方向來躲了。”劉先生說,他趕緊報了警。
當天19時左右,地窩堡路政隊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勘查完畢后,作出了處罰和扣留車輛的決定,“我看到處罰單嚇了一跳,賠償損失6110元,罰款3000元,我是為了躲障礙啊,咋要賠這么多錢?”劉建江說,因為正值周末,執法人員要求他19日到地窩堡路政隊接受處理,看著撞壞的車被拖走,他十分委屈,“路政部門應該有義務及時對高速公路進行清理才對,難道我要承擔全部責任嗎”?
9月20日下午,記者看到了劉先生拿到的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車輛停駛通知書以及車輛撞護欄的圖片,在違法行為通知書上,寫有賠償道路損失6110元,罰款3000元的處罰決定;圖片上,白色大眾小轎車撞在防護欄上,護欄被撞彎,車的引擎蓋也翹了起來,一只廢舊輪胎在高速公路的中間。劉先生說,他正和地窩堡路政隊協商賠償的事,希望能給予他一定的減免。
9月20日18時40分,記者聯系到地窩堡路政隊的符隊長,他說:“作出違法處罰,是工作人員以人為本,按國家公路法和行政賠償法依法決定的,按自治區發改委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的。我們已經結合劉先生的實際情況免去了2800元的罰款,撞壞的護欄按損壞的程度賠償6110元,共6310元。工作人員每天都要來回巡視高速公路3次,但剛離開,還是有路過車輛掉落東西。希望以后司機在高速公路上多注意點,車速盡量慢一點。”
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康明遠說:“為躲避障礙物發生的交通事故,屬過錯責任制,也就是公路管理者或所有者和肇事車輛司機按過錯來承擔責任,在高速公路維護上,高速公路管理和所有者是有義務及時清理路面障礙物的,如果因沒有及時清理而造成的事故理應承擔一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