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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重型貨車、高速公路、事故,讓安徽籍司機侯青松面臨牢獄之災。近日,黃巖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醉駕事故進行了宣判,被告人侯青松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事發時,他把酒當水喝
6月18日晚,侯青松酒后駕駛浙JF1611(贛E9418掛)號重型廂式半掛車從浙江省永康市駛往仙居縣方向,21時10分許,行駛至S28(臺金)高速公路臺州方向114公里+100米處附近路段時,車輛碰撞中央護欄網發生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報警電話,高速交警朱警官趕到了現場。“車子是紅色的廂式半掛車,車頭已經開裂。”昨日,朱警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憶,當時司機稱行駛時前方有突發情況,而自己在采取剎車等緊急措施后,仍然無法剎停,直至撞上了護欄。
但是,在進行訊問時,民警對侯青松起疑了,他口齒不清,身上還帶有酒味,車上也有啤酒易拉罐。
而且,朱警官還發現了侯青松的一個謊言。“他說車上有兩個人,事故發生后,另一個人去報警了。”
侯青松的謊言很快被戳穿,他虛構的同行人從未出現,而高速交警指揮中心傳回的消息,報警人僅僅是個路人。
高速交警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侯青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43毫克,后經物證鑒定機構對其血液檢測,侯青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50毫克,涉嫌醉酒駕駛。
“在訊問室接受訊問時,他還睡了一覺。”朱警官說,侯青松清醒后交代,當天晚上,他沒開車前就已經喝了酒,開車前還買了幾聽啤酒帶在路上喝。據了解,侯青松在臺金高速上一共喝了聽裝啤酒3聽,大瓶啤酒1瓶,直至發生事故。